各年级、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 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学校及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学院奖励资助名额28名,2017级10名,2018级10名,2019级8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学院奖励资助名额69名,2017级24名,2018级23名,2019级22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0 元和每人每年 2500 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划拨金额 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各学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 号)执行。同时,2016级,2017级、2018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四级),2019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创新学院 2019 级须通过英语六级,外语系2019级英语专业英语评选标准由外语系制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大一由外语系转专业至其他学院的学生可不参考英语四级成绩参评。
(三)评审材料要求
1. 国家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面套印)(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留存);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学院奖励名额16名,2017级5名,2018级5名,2019级6名。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 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校长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学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2。
三、社会类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其中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我院评选名额1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 2 万元。
(二)评选要求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2018〕4 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1)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 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 参照附件中的范文类型,字数不少于 2500 字)(手写版和电子版);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和电子版);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和电子版);
(4)《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 月 12 日-1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 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 月 15日-16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系)初审(10 月 17 日-22 日):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四)学校审核、公示(10 月 23 日-28 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年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各年级要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精准资助。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四)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学业成绩单》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系)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
(五)请各年级于10月17日前完成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水建学院206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各年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055043042@qq.com。
(六)为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1072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zizhu@nwsuaf.edu.cn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编辑:李培铨 终审:张成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