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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次数:

     

本科各年级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 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宝钢优秀学生奖,2021、2022、2023级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可进行申请,学院推荐名额为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人选由学校从评定人选中推荐产生,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专家团评审确定产生。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每年 1 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每年 2 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 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30%,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 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三)尊师爱友,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 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一式一份);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两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

(4)《学业成绩单》。

五、评选要求

1.在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在德、 智、体、美、劳的各方面表现。

2.申请学生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于9月29日下午18:00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材料提交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