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为科学、规范地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0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通知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认定办法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号)执行。(附件1)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本人残疾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或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等几类学生应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通过各种方式,向班级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及作用,疫情期间可通过线上QQ群或微信群,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帮助学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认定申请,同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老生使用“选课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新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Nwafu+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不包括字母)”,登录学校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ehall.nwaf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流程(操作手册见附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并郑重填写个人承诺,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参加评议认定。(附件2)
学生需扫描上传并提交纸质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等特殊情况证明。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班级评议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认定意见,初步确定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网上审批。(附件3)
(四)学院初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等情况,通过网上系统逐级审核由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申报的认定结果,完成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学校审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系)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 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9月28日,开放系统,各班级做好组织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线上审核。
(二)9月29日—10月3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网上审批工作及公示工作,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院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班级要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辅导员、班主任要在熟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流程,不仅要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和程序,还要指导学生进行系统操作,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对 2020 级学生申请认定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进 行综合认定;其它年级学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四)学校每半年会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通报院系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五)请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并于9月28日将各班纸质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