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3.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1.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调剂生筛选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指导具体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状况,选聘面试专家组成员。
2.人员组成:
组长:郑 伟 胡笑涛
成员:蔡焕杰 马孝义 王正中 骆亚生 陈帝伊 粟晓玲 樊恒辉
张宽地 张 鑫 孙世坤 许景辉 孟庆涛 彭 勇 罗 滔 胡明铭
秘书:徐 然
(二)监督工作小组
1.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全过程。
2.人员组成:
组长:孟庆涛
成员:曹红霞 张 宁 姜守芳 降亚楠 王 斌 葛茂生 栾晓波 成晓峰 杨 哲 谭亲跃 谷晓博 蔡胤凝 革明鸣 李 洁
三、复试录取细则
(一)资格审查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同时提交一份按顺序整理的材料交学院留存,提交材料及要求见以下内容: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
3.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若六级通过则不需要提供四级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原单位出据、签字后须党委或党总支盖章);
7.个人简历: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外语水平等;
8.加盖第一志愿院(所)公章的调剂申请书原件(本校调剂生);
9.科研成果(论文仅统计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需提供封皮、目录、正文首页;科研奖励证书等);
10.复试承诺书(本人签字)。
(二)复试安排
1.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包括:农业水土工程学术学位硕士、水利工程学术学位硕士、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术学位硕士、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硕士、土木工程领域和水利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详见公布的复试名单。
(1)复试准备
时间:3月24日-26日
工作内容:通知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2)资格审查
时间:3月26日8:30-16:00
地点:水建学院A321办公室
工作内容: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3)心理测试
时间:3月26日 18:00前完成。
地点:心理测试通过网络远程测试。
工作内容:进行心理测试,由学院组织,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协助。
(4)笔试
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时间:3月27日 9:00-11:00
地点:学校教室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5)面试
时间:3月28日 8:00-,涉及专业包括:农业水土工程学硕、水利工程学硕、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硕、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硕士、土木工程领域专硕和土木水利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硕。
时间:3月29日 8:00- 水利工程领域专硕
地点:学校教室
(6)体检
有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在北校区医院(体检时请携带一张1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水建学院A321办公室,接收人:徐老师,电话:029-87082631)。
2.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基本的方式与内容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面试程序:①中英文自我简介;②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3.中英文自我简介:先后采用中文、英文作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4.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专家随机提问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了解考生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
5.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若时间不足 20分钟,考核小组可补充提问。
6.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
7.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组长应明确告知考生:面试结束。
(四)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50%。
2.学硕考生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
3.专硕考生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在招生导师指导下填报专项志愿。如果有考生没有录取到自己满意的志愿,且不愿服从导师指导和调剂,视为自愿放弃录取,则从后递补,完成招生指标。
4.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初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拟录取。
6.公示:学院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7.录取: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因调剂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变更导师。
(五)要求
1.复试工作应公开透明,复试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等信息通过学院的官网及时公布,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章办事,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3.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及时处理复试工作中考生、教职工或社会人员所举报或反映的有关问题。
4.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设监督电话:029-87082722,联系人:革明鸣。
5.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