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筱英 胡笑涛
副组长:张成凤 樊恒辉
组员:蔡焕杰 王正中 张爱军 骆亚生 宋松柏 张根广
(二)评定工作组
组长:张成凤 樊恒辉
副组长:蔡胤凝
老师代表:姚 宁 杜娅丹 周雄雄 孟敏强 许贝贝
组员:各班班长、团支书
(三)监督小组
组长:李筱英 张成凤
学生代表:刘浩钰 王 晨 吴旭斌 朱 振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 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2、3。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详见附件4、5。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4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水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7、8。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30日-10月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将书面申请交至各班班长处,电子版发送至sjcyn@nwafu.edu.cn,邮件名称以学历-姓名-年级-专业命名。学院不接收以任何理由提交的超出申请时限的申请和材料。
2.学院材料审核、成绩核算(10月5日):学院组织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与认定;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根据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核算成绩,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
3.学院初审(10月6日-10月10日):学院根据成绩核算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 学校审核、公示(10月11日-20日)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准确填写相应表格,按规定时间及时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各项奖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在院(系、所)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系、所)公章和研究生院公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得使用订书钉。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本细则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和投诉电话:87082154
联系人:蔡胤凝
投诉邮箱:sjcyn@nwafu.edu.cn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