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筑梦奖学金评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50%;
(四)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六)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学生;
(八)体测不低于70分。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筑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奖励名额2名。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1月6日下午五点前将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