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处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发﹝2019﹞86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2020年7月1日干部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岗位人选选任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党委组织部拟于近期进行民主推荐。现预告如下:
一、拟选任岗位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二、任职基本资格和岗位条件
人选除了应具备学校《处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处级领导人员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基本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即参加过优秀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或担任过院长助理、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主任等,或牵头负责过重大项目、重大会议或重要工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兼任重要职务;
4.年龄在到达退休年龄界限时,至少应能任满一个任期或4年;
5.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具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
民主推荐分为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两个程序。由党委组织部在一定人员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调研;在综合考虑谈话推荐结果,以及工作实际和干部现实表现,经干部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后,进行会议推荐。被推荐人选的谈话推荐率集中的,结合工作实际,可不再进行会议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干部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四、工作监督
请广大师生对民主推荐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行为,可向党委组织部、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及邮箱为:
党委组织部:
029-87082832,zuzhibu@nwafu.edu.cn
029-87082828,zwalhx@nwafu.edu.cn
纪委:
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029-87082819,wjzhao@nwaf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