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胡笑涛 郑 伟
副组长:胡明铭
成 员:张成凤 樊恒辉 孙世坤 张 鑫 蔡焕杰
王正中 张爱军 曹红霞 康 艳 张宽地
李会军 张智韬 王玉川 许景辉 段莹丽
孙明星 王志刚 王立青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综合办公室,由孙明星同志负责。
2.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各支部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由支部书记负责教师师德师风的具体考核。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郑 伟 胡笑涛
副组长:张成凤
成 员:樊恒辉 孙世坤 粟晓玲 胡明铭 张 鑫
蔡焕杰 曹红霞 降亚楠 张宁(男)
李会军 王 斌 葛茂生 段莹丽 李志军
革明鸣 徐 婧
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革明鸣同志负责。
3.各系、室、中心成立业务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院2023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全职博士后、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2+3辅导员及院聘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依据
1.教师、全职博士后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考核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思想政治考察和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水建党发〔2020〕24号)为依据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以《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等四个方面工作。
2.管理人员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按照《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科级及以下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水建〔2021〕14号)执行。
3.实验技术人员主要考核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
4.非事业编A岗按照岗位参照在职人员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院聘人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
四、考核等次及指标分配
1.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的,不得评为优秀;评教结果以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师德师风考核及年度考核推荐优秀指标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1.教师(包含全职博士后)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12月17日前,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进入“师德师风”模块填报,并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3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
2.12月18日前,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完成本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并将各位教师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3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党政综合办公室A318革明鸣处。
3.12月18日前,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上报情况,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4.12月19日前,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12月19日前,教职工登录人事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填报,并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填写《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2023年度考核表》(附件3),院聘人员填写《院聘人员2023年度考核表》(附件4)。
6.12月21日前,各业务工作考核工作组完成相应考核工作,将参加业务考核名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学院党政综合办A317孙明星处。
7.12月25日前,学院领导约谈相关人员。
8.12月26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9.12月26日,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要求
1.各系、室、中心应及时通知所有在册在岗职工,特别是长期在外工作的同志填写考核表,参加考核、述职。没有在系统中提交考核表的人员,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对待。
2.各考核小组按序上报考核结果,考核排序后10%人员暂不定等次,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3.各系、室、中心推荐的考核结果中优秀指标要严格控制在学院下达的指标限额之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指标限额的,应明确推荐顺序,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
七、几点说明
1.按照个人岗位正确选择教师、处级领导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科级及其他人员的表格进行填写。编辑部、辅导员(含2+3)、非事业编A岗人员、院聘人员随综合办公室考核。全职博士后随合作导师所在支部和小组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不含2+3)师德师风考核由党政综合党支部进行考核,其他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教工师德师风考核由所在部门的党支部进行考核。全职博士后参加考核,不计入优秀基数中。
2.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
3.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调整: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述职或40岁以下青年教师连续两年未参加讲课比赛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5.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
(6)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8)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6.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所在系、室、中心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综合办公室。
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优秀指标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院聘人员2023年度考核表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