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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首届“水建之星”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首届“水建之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和指标分配

道德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自强之星、科创之星、进步之星。指标分配原则上全院范围内每类别不超过5人,本科生至少2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

6.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2023-2024 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中“品德修养”成绩不低于 30 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德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40%。

(二)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满足以下具体参评条件:

(1)道德之星

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中“品德修养”成绩不低于40分,研究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排名前10%,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2)学习之星

具有明确的学业生涯规划和追求卓越的学习精神,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积极参与学业帮扶活动。在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10%,研究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10%,二年级的本科生须通过英语四级,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须通过英语六级,研究生须英语六级考试达到 568 分以上。申请学生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即 GRE 成绩达到 260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获奖者。

(3)文艺之星

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文艺特长,热心文艺活动,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选修美育课程。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测评中“美育”成绩得分不得低于7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美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10%,且是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各级各类音乐、舞蹈、美术、文学、戏剧、篆刻、书法等作品创作或设计比赛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4)体育之星

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体育特长,热心体育活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运动。在2023-2024 学年,本科生素质测评中“体育”成绩得分不得低于7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体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10%,且是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赛事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5)志愿之星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100 小时,2024 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40 小时。积极参与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校园的建设管理,在农高会、杨凌马拉松、村主任助理、阳光家教、学术会议等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得表彰(省级赛事团队排名前三,国家级赛事团队排名前五)。

(6)自强之星

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勇于克服学业和生活中的重大困难,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生活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品格,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50%,研究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事迹突出,能够发挥模范作用。

(7)科创之星

本科生以第一、第二发明人获批发明专利或以学生第一、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教务处公布竞赛榜单 A 类竞赛目录中,获国家级奖项,获省级第一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五;或 B 类竞赛获国家级最高级别团队排名前三;或 2023-2024 学年获评校级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或标兵。研究生在校级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G1)中参与发表文章,或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前三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二及获省级第一级别奖项团队排名第一。

(8)进步之星

本科生2023-2024学年学业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相较于2022—2023学年提升幅度较大,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爱心公益和学业帮扶活动,在学业和综合素质提升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12月25日—12月26日):申请学生将对应荣誉纸质申请表提交至班级推荐小组。本科生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推荐小组,研究生班级由班长、团支书及2-3名非班委学生组成推荐小组。

2.班级推荐(12月27日—12月30日):班级推荐小组需对申请学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结合学生在班级内的道德品质、参与集体活动表现和个人日常表现综合审查,每个班级每类别至多推荐1人。各班级将推荐人申请表、支撑材料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3.学院评审(12月31日—1月3日):学院“水建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班级推荐情况,严格审核学生参评条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日常表现情况,确定评选结果。

4.学院公示(1月4日—1月8日):学院将“水建之星”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班级应认真做好学生推荐工作,在班级推荐环节审核申请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2.申请学生应至多申请一项;

3.参评学生须树立时间观念。材料提交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超出规定时间后,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申请材料;

4.已经获评2024年“百名学生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本次直接授予2024年“水建之星”称号。自2025年起,按照“水建之星”评选顺位推荐学校“百名学生校园之星”候选人。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编辑:陈翔     终审:孟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