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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建学院第二批样板团支部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团建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二批样板团支部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党建抓团建,坚持重在培育、典型引领、整体推进,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先创优,有效提升学院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面向全院培育样板团支部,培育周期为1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学院团组织工作覆盖面有效扩大,团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团员青年先进性显著提高,形成具有良好影响的工作品牌,以更加奋发昂扬的姿态担负起党的青年工作新使命。

二、创建条件

1.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规范团员发展,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团员发展实施细则发展团员,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教育等各环节程序严格;100%团员按标准按时缴纳团费;支部团员“学学衔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到95%以上;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组织团支部换届、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团籍年度注册,支部会议记录规范。

3.近三年来,团支部或团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团组织的重大表彰;同时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团员、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4.近三年来,团支部在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重大舆情事件;团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班级(团队)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

5. 申报创建的团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原则上毕业团支部不能参加此次创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4年3月)。学院团建示范样板支部申报单位填写《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培育申报书》(附件3)。有意愿申报的团支部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样板支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wsuaf_sjzzb@163.com(说明:①申报工作不用提交支撑材料,申报书不用报送纸质版;②上报前各支部统一完成申报书内的签字盖章工作,并转换为PDF格式)。院团委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培育创建单位,公布培育单位名单后,开展创建活动。

(二)创建达标(2024年4月—2025年3月)。入选的团支部要按照相关要求,按计划、分步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团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基础团务、提升团支部活力等出成果。

(三)成果巩固(2025年4月)。各入选团支部根据培育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提升示范成效,力争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汇编一册示范创建成果资料。各入选团支部要及时提交《第二批团建示范创建工作验收申报书》(附件4)和培育创建成果。校团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团建示范培育创建工作是严格落实共青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各团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创建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实现培育创建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

(二)完善配套经费保障。学校为参加创建的团支部提供相应配套经费,为新时代团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创建培育工作考核情况,对参加“团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培育的团支部,提供0.1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三)持续强化工作指导。各团支部要根据创建培育任务,形成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创建培育团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学院面上,引领带动我院共青团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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